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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A会员动态 | 中环桐城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2024-08-31 10:53,更新:2024-09-17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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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桐城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业主为中环(桐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环(桐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环桐城基地屋顶。

2.2、接网方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批复正在办理,高低压价格各单位需要分别报价。

2.3、建设规模:17MWp(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项目并网投运。

2.5、招标范围:

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组件除外)、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屋顶荷载结构校核报告及结构加固(如有)、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2.6、合同价格形式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算公式为:综合单价【】元/Wp*备案批fuzhuang机容量,按此公式计算固定总价。

2.6.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方已与发包方签订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承包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了履约保函及预付款收据及相应的发票;承包方已做好开工准备,施工设备已进场,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开工指令;承包方已购买并提供了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复印件。

2.6.2 工程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30%,承包方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经监理确认的承包方订购的光伏支架到达现场并完成安装且已初步验收合格以及施工队伍已进场施工;承包方提供金额等同于合同总价的30%,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经发包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3 并网发电款: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按实际装机容量计算之总价的80%,项目经发包方确认的装机容量全部并网发电并连续无故障全负荷运行240小时,试运行结束;承包方提供等额于并网发电款实际支付金额,并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经发包方审核无误的发票。

2.6.4 竣工结算款:工程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经发包方认可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6.5 质保金为竣工结算价的5%,用于保证承包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支付,缺陷责任期发生需要扣减质保金的事宜,发包方方按合同约定扣减后的金额支付剩余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3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1个5MW及以上国内光伏电站建设的EPC总承包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计质量问题,需提供有效的EPC合同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近5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承诺书格式自拟)

3.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按废标处理)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c)近三年内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8:00至2024年9月1日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中环低碳(安徽)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邮件获取。

4.3、联系人:李先生

4.4、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环低碳(安徽)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邮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环(桐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工谷智能装备产业园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邮 @chinachg.com

业务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工谷智能装备产业园



中环(桐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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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设公路2028号2幢165室
  • 邮编:200441
  • 电话:0512-53986898
  • 联系人:钟经理
  • 手机:17351655038
  • 微信:Z17351655038
  • QQ:1028264297
  • Email:10282642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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